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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狼之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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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兰奚走进波利厄医院时,费里芒正和一群身穿白衣的姑娘坐在一起。依然架着那副有些傻帽的粉红框眼镜,但他穿得挺齐整,该是精心打理过了那头鸟窝似的鬈发,看着不那么邋遢了。

    在回到罗帝斯特之前,费里芒一直苦恼于没有娘们来爱自己。虽然十一区里有的是给钱就肯出卖*的女人,可在他摸了摸口袋发现囊中羞涩以后,又觉得以一个科学家的高傲不该这么作践自己。那些在“伊甸园”里孤枕冷清的夜晚,这家伙常常一手托着一只又圆又大的“西红柿小姐”,在自己胸前摆放出一对巨[]乳的样子,然后掐着嗓子对镜自语:“费里芒,我爱死你!你的头脑就和霍兰奚的脸蛋一样英俊!”一转眼他又将两只西红柿顶在了头上,换上一副严肃沉稳的男人声音说:“哦不,就算霍兰奚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还是得诚实地说一句,我的头脑比他的脸蛋更加英俊!”

    一会儿扮演这个名叫费里芒的男人,一会儿扮演疯狂爱慕着自己的巨[]乳女人。两个角色间转来换去,自得其乐,十分熟稔。

    极少的时候他会突然放下手中那两个冒充乳[]房的玩意儿,一眼不眨地望着镜子里那个形容邋遢、满头乱发的小个子男人,最后嫌恶地冲对方做个怪脸,一口一口吃掉西红柿。

    可现在不同了,他被一群医院里的漂亮护士或者病人团团围住,她们满面憧憬地听他胡扯那些关于生命工程的研究实验,听他解释人类胚胎发育早期的一种外胚层组织,还被他以讲解为由,揩油摸了手背。

    前几天还在那鬼气森森的基因研究中心里工作,这两天又被靳宾指派来了这里。身陷地狱又身临天堂,闻着姑娘们发丝里的撩人清香,费里芒几乎捶胸顿足,后悔自己回来晚了。

    “那是……那是霍兰奚少校!”

    不知哪个姑娘眼尖地发现了空军少校,喊出一声,其余的便也似得了召唤般,全都奔向了他。

    谁还顾得上什么生命工程、什么基因实验,被一个人撂下的费里芒立刻不满意地撇嘴,嘀咕出声:女孩们永远那么肤浅,比起头脑发达的科学家,偏偏更喜欢四肢发达的军人!

    围着他的女孩里,好几个都是实打实的漂亮,和靳娅那种空灵出尘的气质截然不同,充满一种野性的、肉[]欲的美。她们团团围住他,叽叽喳喳讲个不停,一边不断重复自己的倾慕之意,一边手忙脚乱地寻找纸笔想要签名。但霍兰奚始终微微蹙着眉,抿紧的唇真像刀刃儿一样。

    连一个耐人回味的微笑都没得到,女孩儿们的殷切目光和热忱言语全无回报。空军少校从来不喜欢这种被人包围的阵势,只给了她们一个比简笔还凝炼的回应——他不看周遭那些漂亮姑娘,仅微眯着眼睛看向自己将要去往的地方,说,“劳驾,让一让。”

    说完就大步迈开,头也不回。就连不远处的费里芒大喊大叫着朝他挥手,他也视而不见。

    霍兰奚来找的人不是费里芒,而是波利厄医院的全科医生魏柏伦。

    墨绿色的陆军军服外套着一件白大褂,男人约莫三十五六岁的年纪,军衔还在空军少校之上。两道不粗不细的平眉压着一双干净温和的眼睛,细挺的鼻梁上同样架着一副眼镜,他的相貌算不得多么英俊,可那份儒雅超拔的气质却教人远远不及。

    魏柏伦拿出空军少校的检查报告,对他摇了摇头说,“我现在无法解释为什么你会肩部疼痛,检查报告显示你的旧伤已经痊愈,也不是肩膀骨头坏死和长有肿瘤。要摸清病因,恐怕你得接受肩部切开手术。”顿了顿,他补充说,“但是这样的话,你一定会错过一周后的模拟飞行。”

    奥利维尔的第三次模拟试飞是全帝国的大事,人尽皆知。那些嗅觉灵敏的人,几乎已经闻见了空气中政权即将交替的气息。

    霍兰奚摇了摇头,“我今天来不想知道病因,我只想要些止疼剂。”

    “止疼剂?我上次已经给了你氨基比林和苯巴比妥的混合止疼片,”皱了皱眉,魏柏伦马上反应过来地说,“它们已经对你不起作用了吗?”

    霍兰奚点了点头,“是的,我需要药性更强的。”

    “药性更强的止疼剂同样会有更强的副作用,没有长官的命令,我不能给任何人这样一种危险的药品。”魏柏伦神情遗憾地摇了摇头,“对不起,少校,恕我不能从命。”

    “该死。”霍兰奚伸手扶住又隐隐痛起的左肩,摇头骂出一声,倒也没有太责怪对方的意思。

    举手之劳却不能相助,魏柏伦有些内疚。低下头想了想,便又扯开一个微笑,和对方闲聊起来,“替我向靳娅问好,你们的婚礼什么时候举行?”

    “婚礼?”空军少校很明显地愣了愣神,似乎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魏柏伦轻轻叹气,“这里常有蜂党士兵前来看病,我曾听他们说起,你会和靳娅在一起只因靳宾说了一句玩笑话。”

    “不是这样。”断然摇头否认,看似什么都放在心上的霍兰奚这次的回答倒斩钉截铁。

    空军少校是在墓园里与元首的女儿初次相遇,说来也巧,他去祭奠一位战死于太空的朋友,而靳娅的朋友正于那天落葬。

    他一眼就看见了她,不是因为那种沙沫中珍珠一样夺人的美貌,而是因为这姑娘浑然一身与宁静无忤的气质。靳娅没有像别的人那样身穿黑色礼服,反倒穿了件简单无坠饰的白裙,在黑压压一片的人影中像个随时会飘飘而去的天使。一张俊美的面孔露出哀伤神情,却并未听由自己的悲恸歇斯底里,她只是轻轻抹开缀于眼角的泪滴,湿润了那颗泪痣。

    如同针尖扎出的血又凝了痂。

    女孩手持白玫瑰,轻声吟诵起一首献给亡灵的诗1,神态宁静而动情:

    还没有撒手人寰去迎接死亡,

    她的灵魂高高升腾,目不能及,

    把她的生命同造物主相汇集;

    她行走在大地,又漫步于天堂。

    吟诵完那首诗,她就慢慢走上前,在即将埋入土中的棺枢上放下了白玫瑰,柔声安慰起那些沉浸在悲伤中失声痛哭的人们,“不用为她感到悲伤,她的灵魂正在我们不可企及的高处飞行,死亡宛如新生一样。”

    墓园不该是发生爱情的地方,可霍兰奚却对这个女孩一见钟情。

    作者有话要说:  1摘自法国诗人高乃依的诗作《艾丽莎白·朗盖的墓志铭》。

    看似少校喜欢妹子,其实吧,俺觉得他只是喜欢这个妹子当时表现出来的一种崇高境界...意会...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