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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chapter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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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烁没陪我多久,过完头七她被接走了。那天她父母都来了,还有她男朋友,对着她崭新的墓碑烧纸钱。她父母看起来就像是老实巴交的知识分子,嘉烁车祸去世显然对他们打击很大。他们一进门的时候,嘉烁就声音哽咽地跟我说,她爸爸的头发原来没有这么白的,几个月前她才回家过完年,她爸爸的头发那时候还是乌黑乌黑的。

    我不明白她父母为什么决定把嘉烁埋葬在这里。古人不都说叶落归根么?葬在离家这么远的地方,价钱又那么贵。T市就算是墓地也是寸土寸金,她父母好像跟她男朋友说把棺材本儿的钱都掏出来了。

    “他们想让我留在这。”嘉烁站在自己的墓碑前,看着墓碑上自己青春而鲜活的笑脸,淡淡地对我说。熊熊的火焰像一条盘起的蟒蛇,猛烈地挣扎着自己的身体,泛出一滚滚灰黑色的纸烬。破碎的火光照在嘉烁男朋友的眼睛里,好像他的眼睛里燃着一团火。他一下一下,动作缓慢地往铜盆里丢着纸钱,我们都不晓得到了下面,这些是不是真的用得着。

    “好了,该走了。”

    我再抬头的时候,那老哥俩已经来了。一个穿着笔挺的白西装,一个穿着笔挺的黑西装,我看着好像还是乔治阿玛尼的秋冬最新款。两个人戴着款式相同的迪奥墨镜,精致的小logo就印在粗粗的眼镜腿儿上,让人想认不出都难。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俩,之前只是在鬼故事里才见过,而且穿着打扮也比现在要封建迷信的多。所以我不是很确定地探着脑袋,问了句:“请问,您二位是?”

    他俩神色轻松,面容自在,像是临上车前火车站工作人员检票一样,冲嘉烁招了招手:“梁嘉烁,快过来,该走了。”

    嘉烁点点头,走过去,站到了他们身后。

    我皱了皱眉头,觉得哪里不对:“喂,那我嘞?”

    穿黑西服的大哥瞥了我一眼:“你头七那天正赶上五一放假,没人值班。”

    穿白西服的大哥皱了皱眉头:“你死了几个月了,都化成地缚灵了,解了心愿再说吧。”

    我靠,还带这样的?

    你五一放假了,就把我给撂这了?我阴不阴,阳不阳的,算哪门子的特种生物?

    再说,老娘都失忆了,还来的哪门子心愿?

    “喂喂喂,你们这种工作就应该保证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时刻有人在岗好吗?全世界哪分哪秒没在死人啊?”我边说着边意识到他们的工作模式居然还是这么的不先进,这爆脾气蹭地就上来了,“全世界那么大,就你们两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啊!你们忙不过来就这么破罐子破摔,知道会造成社会多大的不稳定因素吗?”

    “谁跟你说就我们俩?”穿黑衣服的大哥不耐烦地看看表,“早八辈子就开始划辖区了。我们就管这一片的。”

    穿白衣服的大哥捏了捏下巴:“要怪就怪你死的不是地方。你哪不好死,偏偏死在南区北区的交接地带,那么敏感的地盘儿,谁主动揽活谁就是傻帽。你成想着我们哥俩还不够忙啊?”

    穿黑衣服的猛地撞了撞他的胳膊肘子:“你傻了啊,跟她说那么多干啥?不怕她哪天回去了瞎说啊?”

    我斜着眼睛看着他俩,冷笑一声:“你们这行,难不成也有投诉机构?”

    他俩一个激灵,猛地摇头:“没有。”

    穿黑西服的腰间忽然红光一闪,他扬手扶在左耳边,看模样像是戴了个迷你mic:“长兴街?北头的第二个十字路口?嗯,好的,马上到。”

    说罢冲穿白西服的歪了歪脑袋:“赶紧的。”

    嘉烁从他们身后站出来,冲我招了招手:“再见啊,小若。期待着与你再见。”

    穿白衣服的冷哼一声:“再见什么,她去的时候你都不知道又长多大了。”

    嘉烁垂下眼帘望了望她的父母,又最后看了一眼她男朋友。他还盘腿坐在墓碑前,一把一把地烧着纸钱,看着那纷纷扬起的灰烬,眼神中的光芒一点点地暗下去,好像燃烧的是他的生命。嘉烁垂下的眼帘一阵颤抖,我知道她一定很舍不得。毕竟,只要能活着,谁愿意死呢?

    如果能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哪怕重新回到她住在地下室里阴冷潮湿的日子,她也一定会选择活下去。因为那些爱她的和她爱的人,都是这个世界上她永远无法推卸的责任。

    死的人死了,一切都变得好容易。

    可那些留下来的人,该怎么活呢?

    嘉烁走了之后,我就回到圣爵继续无所事事的晃荡,直到舒默的出现。遇见舒默之后,日子一下就变得不一样了。他能看到我听到我,这就仿佛改变了一切。我所做的事情能够得到回应,这让时光瞬间变得五光十色活泼动人。我从与世隔绝的异度空间出来,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而这中间的链接就是舒默。

    于是,舒默成了我全部目光的聚焦点。我每天花很多的时间观察他,研究他,暗中搜集所有关于他的信息,用最快的时间全方位的了解他。我小心翼翼地接触他,挑选合适的机会偏僻无人的角落跟他搭讪,而注意不让他那副对着空气说话的模样被旁人看到。

    舒默在学校没什么朋友,上课吃饭回寝室,基本都是独来独往。他似乎也不是很恋家,不像江小白那样每天想尽办法从班主任那里弄来请假条打发校门口的保卫。他隔周的周末离校一次,一般只会离开一天,有时候早上刚走晚上就回来了。

    他喜欢翘掉下午最后一节课在空无一人的篮球场打球,然后直接去食堂打饭。圣爵的老师一向看人下菜碟,他一个成绩平平的插班生,根本不会有人任何人在意。所以,那些个斜阳笼罩的傍晚都是我接近他的好时候。舒默球打得很烂,偏偏又很执着地喜欢,我就每天一边教他打篮球一边用各种不带脏字的侮辱性语言点评他的球技。我脑海中没有我打篮球的记忆,但毫无疑问我是个中高手。所有的技巧战术重大赛事的典故NBA球星的奇闻趣事在陪舒默打球的时候,潮水般地在我脑海里自然地翻涌。我把这些在我脑海里一*翻腾的小浪花细细地讲给舒默听,他每次听完之后目瞪口呆的表情都让我很有成就感。

    舒默晚自习习惯上到很晚,几乎次次都是整幢教学楼的最后一名,直到管理员大爷举着手电筒挥舞着胳膊来关灯他才会离开。所以从他离开教学楼到回寝室楼的那一段路,又是我排遣无聊的好光景。我通常会在一楼那间后门正对着楼梯口的大教室等着,时间约莫差不多的时候就站到门口。等听到他的脚步声传来,我就忽然转过身子,装作一副刚从教室关门出来的模样,挎着一只鼓鼓囊囊的小挎包,表情夸张地指着刚迈下最后一层台阶的他:“哦,原来你也这么晚啊!”

    当然,即便这样,跟舒默交朋友也并不容易。他待人很冷漠,开始对我也不例外。大概是习惯了被别人这么对待,也就开始习惯用相同的态度对待别人。我跟他相处的时候要分外的小心,不仅要注意不被别人发现舒默异常,也不能被舒默发现我的异常。所以斜阳浓烈的傍晚要小心站在绿荫下,晚上回去的路上要尽可能引着舒默走没有路灯的草坪。我一直小心翼翼,自以为掩盖得很好。所以我至今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露出的马脚,让舒默对我起了疑。

    那天下午阴雨绵绵,天空黑压压地布满乌云,太阳躲得悄无踪迹。我站在篮球场的老地方张望着,不知道舒默还会不会来。如果他来了我就会蛮高兴,因为阴天的话就不用担心影子的问题,我的走位站位就可以很随意,玩起来就跟随心所欲。

    我站在篮球框下面,脑子里正意淫着我站在三分线外跃身投篮的英姿,远远地就望见舒默朝这边走来了。他穿着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一只手插在口袋里,肩膀上松松地挎着那只磨得有点破旧的大大的帆布包。他另一只手不像往常那样抱着篮球,而是轻轻地扶着肩膀上的背带。我眯起眼睛望着他,他今天没准备打球,可他还是来了。

    看着舒默一点点走近,我露出一个活泼可爱的笑脸,踮起脚尖,冲他挥了挥手:“嗨,舒默!”

    舒默的视线一直落在我身上,从远及近,只是天色阴暗,我始终没看清他的眼神,直到他停在我面前。我有点被吓到,他脸色非常不好,是那种很没有生气的白,像是电影里那种日本古代的艺妓,惨白的仿佛涂了满脸厚厚一层石灰膏般的粉底。

    “你脸色很不好。”我皱了皱眉头,从头到脚地打量他,“出了什么事么?”

    “曾子若。”他一字一顿地叫我,仿佛是口齿不清的老外在念着拗口的中国汉字,“曾子若,你的名字是怎么写的?”

    我觉得可笑:“曾经的曾,子女的子,倘若的若。怎么,遇到同名同姓的了?”

    他腮部的肌肉颤了颤:“你确定?”

    这三个字伴随着呼唤我的那个声音,在我刚苏醒来的时候跳进我的脑海里,又红又大,好像谁拿笔在我脑子里刻了一组小小的浮雕。所以是的,我很确定。

    “不然?我会不搞不清我自己的名字是哪几个字?”

    舒默点点头:“对,你不会。”

    紧接着,他冲我缓缓地伸出了手,白皙的掌心向上摊开:“所以,在我的手心上写一遍。”

    我差点本能地扬起手就要写,下一刻才迅速地克制住这该死的条件反射。

    我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脸上勉强扯出一个干巴巴的假笑:“呵,你这是干什么。我当然会写自己名字,又不是幼稚园的小朋友。”

    舒默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固执地冲我伸着手掌,慢慢地往前逼了一步:“写一遍,在我掌心里。”

    我被他逼的步步后退,一直退到篮球架那里。我用余光扫了一眼,不能再后退了。因为篮球架的柱子就在我的背后,只要我再往后退哪怕半步,那柄油漆剥落爬满斑斑锈迹的铁柱子就会直统统地从我身体里面透出来。我敢打赌,舒默不会喜欢看到那副场景。

    我也敢打赌,舒默一旦看到那副场景,绝对不会再想跟我一起打篮球聊八卦,一起下晚自习走在没有路灯黑漆漆的草坪上,绝对不会再敢看我一眼,或是跟我说上哪怕一句话。他会跑去告诉同学老师教导主任校长父母家人,还有他所认识的所有人。告诉他们,在富丽堂皇人才济济的圣爵一高,藏了个扎着马尾辫的女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