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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1章 铲屎官

作者:想享像翔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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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元的一大梦想,就是睡觉睡到自然醒。

    斑斑驳驳的阳光,从树叶的间隙落了下,落在陆元的身上,很舒服。

    如果不是肚子咕咕的抗议,陆元还真不愿意醒过来。

    扫了一眼手机,时间已经快走到了十二点,陆元打了个呵欠,从凉席上坐了起来。

    将帐篷、凉席这些东西收拾好,陆元直接放到了主宅里,主宅,就是主卧所在的中间那排房子。

    前院招待客人,当大厅用了;主宅陆元自个儿居住;后院则是厨房加客房了;后院再往后,便是怡情的后花园了。

    陆家大宅子虽然没那么多讲究,但是层次还是很分明的。

    把一干杂物放在主宅后,陆元直接去了后花园。

    后花园虽然叫做花园,但是疏于打理,已经很杂乱了,种的各种花也基本被杂草给覆盖了。梨树、葡萄上面挂的果子,更是七歪八歪的不成样子,甚至上面还挂着蜘蛛网。

    长势唯一好点的,就是桃树了,只不过桃子早就熟了,都已经吃光了。

    当然,陆元的目标也不在这些水果上。

    拨开齐膝高的杂草,陆元直接走到了墙边,一株丝瓜七绕八绕的缠在树上。

    踮起脚尖,挑了根土鸡蛋粗细的丝瓜,摘下来后,东瞅瞅西看看,没什么好摘的,陆元才离开花园。

    厨房离花园也近,陆元直接把丝瓜带到了厨房里。

    虽然不像老爹那样,会做五花八门的菜品,但是耳濡目染之下,做些家常菜对陆元来说,还是手到擒来的。

    将丝瓜洗干净,陆元顿了一下,还是把外面那层不是太硬的皮给刮掉了。

    采摘的丝瓜还是比较嫩的,其实没必要把皮挂掉,不过为了口感,陆元还是把外皮草草的刮掉了一层。

    刮去外皮后,放在案板上,用刀切成厚薄适宜的片状。

    还没有成熟的丝瓜,瓜肉软软的,连里面的籽儿也是白白嫩嫩的。

    把丝瓜切好后,陆元直接打开了煤气罐,点开火,往锅里倒了分量相当的油。

    等待油热的过程中,陆元也没闲着,一边给旁边的电饭锅里加水开煮,一边从冰箱里面拿出鸡蛋和面条。

    丝瓜炒鸡蛋,是很合宜的搭配,在保持丝瓜的鲜嫩时,还能带来些鸡蛋的荤腥味;若是丝瓜炒肉,想要把肉炒熟,需要火候足一些,就容易把丝瓜炒老了。

    等陆元差不多把这些东西准备齐全的时候,油锅已经热了。

    急忙将油锅的火调小,陆元把菜刀斜着往案板上一放,然后把丝瓜往刀上一推,一堆丝瓜就稳稳的落在了刀面上。

    回手将丝瓜往油锅里一倒,又跟着撒了些细盐,陆元手里的锅铲便如蝴蝶一般,左右翻动了起来。

    炒了一小会儿,陆元把锅铲贴着锅一放,随手抓起刚才拿的鸡蛋,在锅沿上轻轻一磕,然后转移到丝瓜上空。

    趁着蛋清还没有流出来,陆元沿着蛋壳磕破的地方,往外一扣,蛋壳碎裂,蛋清和蛋黄直接流到了锅里。

    另外一个鸡蛋,陆元也这么处理了。

    蛋清蛋黄一接触滚热的油,便立刻变了颜色。将丝瓜伴着鸡蛋翻炒了一番,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陆元就直接关掉了煤气。

    将炒好的鸡蛋丝瓜全部铲进碗里,用另一个碗倒扣在上面,免得菜变凉,陆元就等着电饭锅里的水煮开了。

    煮面条大概是技术含量最低的做法了,尤其是清汤面条,不像阳春面啊烩面啊要求那么高,直接水一煮就成,觉得味道淡的话,还可以放点盐。

    等面条煮的差不多了,陆元直接关掉了电饭锅,

    把刚才放丝瓜鸡蛋的碗拿了过来。

    然后把锅盖一掀开,蒸腾的热气中,陆元两根筷子直接插到锅里,两三筷头便把锅里的面条捞了个尽。

    拿了个小碗,陆元又盛了碗面汤,毕竟原汤可以消食,吃多了喝点面汤,就会感觉舒服很多。

    一个人在家,陆元也没那么讲究。

    直接在旁边屋子扯了个椅子,往院子里一座,面汤往地上一放,端起面,陆元就呼噜呼噜的吃了起来。

    略带汤汁的菜和面条一搅和,使得面条咸甜相宜,再加上丝瓜鲜软、鸡蛋腥香,越发的刺激着陆元的味蕾。

    唔,下次应该从牛叔那里搞点高汤回来,浇面条的话,味道绝对棒棒哒……陆元一边吃着,一边寻思着。

    一顿饭吃完,陆元的肚子已经鼓了下来,舒服的打了个嗝,陆元看了一下时间,也不过刚刚走过十二点。

    外面太阳高挂,知了在树上拼命的叫着,云朵也在蓝蓝的天空中游荡着。

    春困秋乏夏打盹,这种天气最合适午后小憩了……只不过陆元上午睡了个回笼觉,现在没有一点的睡意。

    将碗筷洗刷干净,放到橱柜里,陆元去小花园,把杂草什么的全部清理了一遍后,时间才不过下午一点。

    往台阶上一坐,陆元有些无所事事,靠在门槛上发了会儿呆。

    小山村的生活,确实有些平淡,就像白开水一样,有的人习惯,有的人觉得它寡淡无味。

    如果是在大城市的话,时间是极好消磨的。

    往办公室一坐,看会儿新闻,刷会儿贴吧微博,再喝个下午茶,一下午就过去了;或者寻两三个好友,出去逛逛街,亦或者看个电影,时间同样悄无声息的就从手缝中溜走了。

    乡村却不一样,不少都市的小白领,总是崇尚着乡村的闲适与安逸,甚至周末会去乡下采采风野野游。

    但真的让他们长久定居在乡下,未必能够习惯,没有娱乐活动,没有繁华的商业,没有灯红酒绿,一切都显得那么乏味。

    就像是围城中所说的,住在围城里面的人总是想要出去,而在外面的人,总是想进来,未在其中,就尝不到个中滋味。

    如果不是因为一年前的突变,哪怕身怀神笔这样的异宝,陆元也未必能够安分的待在村里,没准更向往的,还是大城市。

    人终归是种社会动物,习惯了繁华,再回到村子里,便会觉得冷清了许多。

    尤其是,家里只剩一个人,过一天是两晌,不找点事做做的话,未免有些太单调了。

    所以,陆元现在很是期待,将来某一天,青山镇游客如织的那一幕。

    微风从山间吹来,在宅子角落里打了个旋儿,又回流了回来。

    正在神游物外的陆元,抽了下鼻子,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特别的味道,打小在村里生活的陆元,自然能够分辨的出,这是牲畜粪便的味道。

    像牛、羊食草动物的粪便,和狗啊、猪啊粪便的味道不同,因为常年食草,咳咳,文艺点的说法,就是牛羊的粪便里带着一股大自然的清新气息;粗俗点说法,就是牛羊粪便味道,带着树草在水里沤烂后的味道。

    不用多想陆元就能猜得出来,肯定是马拉粪了。

    在屋里找了把铁锹,陆元叹了口气,终究还是铲屎官的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