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谭十记》这部三十多万字的小说,从一九四二年写《破城记》的第一个字开始,到一九八二年秋写《踢踏记》的最后一个字结束,竟然经历了四十年之久,这就是说,快半个世纪了。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来写,想必是一部力作吧,不是听说外国有些名著就写了几十年吗?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就经他“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才定稿的吗?
非也!小子何人,怎敢和名家相提并论?《夜谭十记》不过是“乱谭”的记录,怎敢跻身于名著之林?我之所以说这本民党统治区做地下党工作。为了掩护,我不断更换我的职业。我当过教员和学生,也当过小公务人员和行商走贩,还做过流浪汉。在这中间,我和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交往。在城市的旅店茶楼里,在乡村的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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